為進一步推動僑法知識學習宣傳,增強僑胞僑眷的法律意識,維護僑胞僑眷的合法權益,11月16日上午,瑞安市僑聯、塘下鎮僑聯和陳宅社區共同開展了“學僑法、維僑權、護僑益”為主題的僑法宣傳活動。我所曹啟練執行主任、蔡云蕾律師等參與提供法律服務。
僑屬僑眷關心的幾個法律問題:
1、華僑回國定居手續如何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回國定居的華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安置。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華僑回國定居應當由華僑本人提出申請。華僑本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親自辦理的,可以委托親屬提出申請。
2、華僑子女回國就學,是否和國內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華僑子女回國就讀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視同當地居民子女辦理入學手續。
歸僑學生、歸僑子女和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報考國家舉辦的非義務教育的學校,教育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給予照顧。
3、歸僑僑眷僑匯收入國內,不通過銀行可以嗎?
這種做法是絕對不可取的。之前我們很多的僑胞僑眷不懂法律,認為這是自己的錢,想著辦法帶回國內,然后這卻成為了地下錢莊洗錢行為的溫床。我們的司法實踐性,這種行為極有可能被洗錢犯罪利用,輕則自己失錢財,重則有可能涉嫌犯罪。所以切不可貪小便宜,誤入歧途,一定通過正規外匯途徑資金合法入境。
4、華僑在國外將外幣借給同在國外的華僑,怎么辦?
可以以民間借貸關系向所在國的法院進行起訴。當然,也可以回到國內向出借方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但在國外形成的銀行匯款憑證、借條等證據均需要通過大使館認證才能使用。
5、華僑在國外,都是使用現金的外幣,所以借款沒有使用銀行匯款的,所以律師所說的交付憑證是沒有的,那怎么辦?
那作為出借方的你們,一定通過其他方式去確認借貸發生的前因后果,比如當時誰在場,通過文字或者錄音的方式確認對方確實已經收到你所說的外幣金額,也明確對方至今未付等相關借款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