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政策),明確提出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半p減”政策的發布,對于各類教培機構無疑是毀滅性的打擊,重壓之下,不少教培機構紛紛關門跑路,更有行業巨頭宣布破產,留下了一堆“爛攤子”無人收拾。
7月30日,位于瑞安市沿江東路331號的普拓培訓學校突然貼出一紙公告讓眾多家長傻了眼:由于資金鏈斷裂,已無法繼續維持運營,公司將于2021年8月1日起停止營業,公司已計劃近期向管轄法院申請公司破產清算。
對此,不少家長表示,自己在該培訓機構還有幾萬塊的課程未消費,此前也有人多次要求退款,卻被拖延、踢皮球,直至機構宣布破產倒閉,不少家長拉了維權群,卻因投訴無門不知道該如何維權,退款更是遙遙無期。
其實類似的情況不在少數,很多教培機構以課時費要漲價等理由,誘導家長大量囤課,隨后卷錢跑路,更有不少機構,以學費可以分期付款,不喜歡隨時停課退款為承諾,誘導家長在第三方機構貸款買課,可直到機構倒閉跑路,家長們才發現課沒得上了,貸款卻還得按時還,否則將影響個人征信。
律師分析:
第一,涉及教培機構因經營風險而倒閉的,難以追究刑事責任。眼下很多教培機構若因為政策變化或經營不善而導致關閉,難以認定詐騙故意。所以,家長以詐騙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會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
第二,因教培機構未履行培訓義務而被要求退還培訓費用的,家長可以通過向教育局、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消費維權主張退費。若通過行政維權難以實現的,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教育培訓服務合同糾紛的民事訴訟進行解決。這里面,若教培機構屬于個人獨資、自然人一人股東或者個體工商戶的,都可以直接要求股東個人承擔連帶退費責任。
蔡律師有話說:
1、在報班前先評估下目標教培機構的資質水平,資金背景,經營狀況等系列問題;
2、理性消費,不要輕易聽信所謂的優惠推銷及打折許諾,盡可能不要一次性購買過多課時;
3、不聽信所謂的學費可辦理分期業務,實則是個人的貸款行為;
4、繳納學費前要簽訂合同,簽字前看清條款內容,并索要發票或收據,凡事切記要留痕,避免日后維權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