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以下簡稱“《契稅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一些市民對于《契稅法》的法律條文心存疑惑,而面對房屋中介的“焦慮營銷“,諸如“契稅上調購房成本增加”、“優惠稅率停止”等敏感話題層出不窮,為此我們邀請了房地產與建筑工程法律事務部的資深律師邵世林來為大家解答疑惑。
契稅上調購房成本增加?
《契稅法》維持了《暫行條例》規定的3%~5%稅率,并未上調。
目前,財稅〔2016〕23號文件仍然有效。具體優惠稅率規定為:
1.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2.除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外,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什么情況下已繳納的契稅可以申請退稅?
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
納稅人繳納契稅后,如發生因人民法院判決或者仲裁委員會裁決導致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等3種情形,可以申請退還契稅。
夫妻過戶、法定繼承人繼承需要征收契稅嗎?
不需要,根據《契稅法》第六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哪種情況可以免征或減征契稅?
根據《契稅法》第六條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根據《契稅法》第七條的規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對下列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
互換房屋需要繳稅嗎?
生活中,一些市民為了滿足孩子上學、就近上班等原則,采用等價或一方支付差價的方式交換住房。針對這種特殊的房屋轉讓形式,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契稅納稅服務與征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5號)第三條(二)的規定: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契稅計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價格的差額。
購買的停車位、閣樓與儲藏室等如何繳稅?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屋附屬設施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應按合同規定的總價款計征契稅;購買的房屋附屬設施如為單獨計價,應按照當地確定的適用稅率征收契稅;如與房屋統一計價的,適用與房屋相同的契稅稅率。對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轉移變動的房屋附屬設施交易,不征收契稅。
精裝修房中的裝修款項也需要征收契稅?
需要。房屋買賣的契稅計稅價格為房屋買賣合同的總價款,買賣裝修的房屋,裝修費用應包括在內。因此,個人購買精裝修房屋,簽訂的購房合同的購房價款中包括裝修費用,則計征契稅時應包括該裝修費用。
《契稅法》在涉稅信息保護、稅收優惠、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切實保障了我們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以后,納稅人辦稅將更加便捷,稅務部門征管效率也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