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六一兒童節(jié)來臨之際,為了提高青少年及其父母的法治意識,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我所蔡云蕾律師受錦湖街道城市驛站邀請,為20組新就業(yè)群體家庭的家長和孩子們開展了題為“青少年成長路上,父母的責任與擔當”普法課堂。
課堂上,蔡云蕾律師結合真實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引導孩子和家長們認識法、學習法、了解法律賦予青少年的權利,介紹了青少年常見不良行為,并深入解讀了青少年侵犯他人權利時所需承擔的責任,以及父母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提醒家長朋友們注重家庭教育的責任,倡導孩子們學會保護自己的同時也要提高自身素質,預防犯罪發(fā)生。現(xiàn)場,家長跟孩子們與蔡云蕾律師積極互動,生動的普法宣講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長,使法治觀念從小萌芽,讓父母們學會依法帶娃。
經典案例分享
圖片來自網絡
被告人胡某某與溫某某等人均系合肥百花中學西校區(qū)高二年級學生。案發(fā)前,金某、童某、溫某某看胡某某不爽,在經過胡某某班級時將其書藏了起來。2016年10月23日21時左右,胡某某與三被害人理論進而發(fā)展為肢體沖突,胡某某用事先攜帶的彈簧刀朝金某、童某、溫某某等人亂劃,致金某、童某、溫某某的胳膊、手指等處被劃傷。經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鑒定,金某人體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
裁定結果
合肥市包河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某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胡某某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應從輕或減輕處罰,且主動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同時,其法定代理人支付了部分賠償金,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判處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四個月。
案件啟示
家庭作為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青少年的成長和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胡某某自幼父母離異、長期與祖父母共同生活,又因其外地人身份受到同學排擠,案發(fā)前不久曾多次遭受被害人的言語欺凌,種種遭遇觸發(fā)了其內心深處“攻擊閥”。本案警示我們,學校和家庭應共同擔負起教育的重任,合力為青少年營造積極向上、明理守法的健康成長環(huán)境。
資深律師:蔡云蕾
浙江安瑞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
浙江大學法學學士學位、湖州師范學院經濟學學士學位。
現(xiàn)在安瑞所公司法律服務團隊,辦案認真負責,勤勉敬業(yè),為多家大型企業(yè)提供優(yōu)質法律顧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