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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董子健與孫怡官宣離婚。
雙方工作室發文回應,兩人是和平分手,目前已經沒有相關商業關聯,將來會以親人、朋友的身份共同撫養孩子。
此消息一出引爆全網,除了離婚事件本身,明星之間如何進行財產及公司股權分割成了吃瓜群眾關注的焦點之一。
當然,明星離婚自然有專業人士幫忙爭取更多財產。但作為普通人,如果婚姻破裂需要進行財產分割,又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
律師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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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主要是以下原則:歸個人所有的財產,不受離婚影響,仍歸個人;夫妻共有財產的財產,原則上一人一半分割;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1)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一方出軌影響財產分割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出軌行為,違背夫妻忠誠義務,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是明顯存在過錯的,法院一般會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考慮給無過錯方多分財產,給過錯方適當少分或不分財產。
離婚時如何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
按照法律規定是對半分割,但是實踐中,法官會讓雙方協商,若是能協商下來由一方受讓、現金找補給對方,若是雙方都想要,則價高者得;若是雙方都不想要,則由法院拍賣,所得價款對半分割。
以下情況房產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在婚前就付清全款且房產登記在婚前的房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是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且登記在婚前的,但是在婚后仍在還貸的,那么婚后還貸部分及房產增值的部分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
考慮到其他股東及法人的財產權,兼顧公司組織結構的統一和未來發展,離婚時,股東可以不直接分割股權,具體可以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折價補償:考慮到公司所具有的人合因素,分割公司股權時,有限公司是限制股權直接分割的,一般是保留一方股東股權,給予另一方相應股權的約一半價值的補償。
(2)確定盈余分配:在一方股東權不變的前提下,而采取以企業純利潤的一定比例按期給付對方,對方不對企業承擔責任,也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這種方式保持了公司的統一性,不影響公司經營,是一種較為可行的方法。只是接受分紅的一方在坐享利潤的比例上,與承擔較大風險的經營一方來說,比例應有所差別,以體現民法的公平原則。
在離婚時分割一般遵循守法原則、協商原則、限制干預原則、公平、公正原則。
房子財產股權都可以分割,但感情一旦分裂便無法挽回,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專業律師:陳萌萌
浙江安瑞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法學學士,曾實習于瑞安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具備扎實的法學知識,能力全面,業務范圍較廣,實際應用能力強,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