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韓某輝、魏某晏各自到廣東省清遠市找被告人黃某、姚某飛協商,由黃某、姚某飛收購該二人獵捕所獲野鴨。2019年9月,韓某輝、魏某晏共謀在黑龍江興凱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附近獵捕野鴨。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魏某晏聯系梁某平等被告人,采取在保護區濕地深處架設粘網、用擴音器播放禽類鳴叫方式誘捕野鴨;魏某晏聯絡黃某、姚某飛進行銷售,韓某輝負責運輸、發貨。韓某輝、魏某晏等二十名被告人共計非法獵捕野生動物27319只,黃某、姚某飛合計收購非法獵捕的野生動物10602只。黑龍江省密山市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狩獵罪對本案二十二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黑龍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韓某輝等二十二名被告人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本案系共同犯罪,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次要作用,分別認定了主犯、從犯;并根據各被告人的自首等情節及犯罪危害程度,對各被告人分別判處拘役六個月至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不等的刑罰,依法追繳非法所得共計396600元,并沒收犯罪工具。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黑龍江省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興凱湖濕地是位于中俄邊界處的國際重要濕地,被納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人與生物圈保護網絡,是候鳥的驛站和天堂,有記錄的鳥類達200多種,具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更是天然的物種基因庫。非法獵捕、倒賣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不僅嚴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威脅生態平衡,還容易造成病毒、寄生蟲的感染傳播。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全案二十二名被告人非法狩獵行為的刑事責任,不僅對非法獵捕鳥類的犯罪行為進行打擊,還對非法收購、倒賣野生動物資源的被告人判處刑罰,對破壞濕地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全鏈條打擊,是人民法院在環境生態保護領域貫徹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的鮮活案例。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